成体院字(2014)19号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外[2014]10号)转发院内各部门,请遵照执行。原校内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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