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国家将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计划财务处为更好的服务于学校教职工,保证学校教职工对新个税法的变化及最新政策有更好的理解,保障教职工权益,2018年12月28日上午9点30分,计划财务处组织学校各部门约70余名教职工在健康大厦一楼110室开展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政策”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计划财务处特别邀请了四川省税务局专家进行培训,专家对个人税务申报系统填报、个人税务申报及此次新个税法当中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进行了系统讲解,突出强调了个人在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针对高校教职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可能出现的多种情况进行解答,特别对首套房利率和租房租金进行重点解读、对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扣税主体人进行区分,讲解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三种方式及如何操作及区别大病医疗扣除当中自费与自负部分的计算方法,列举了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十种情形,引导如何看懂读懂税务政策,把控税务政策重点内容。专家的精彩讲解,赢得了前来参加培训的老师们的阵阵掌声。
通过此次培训,学校的教职工对新个税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国家在深化政治改革当中,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感受到在改革当中享受的切实实惠。
供稿部门:计划财务处
撰稿:张孪博
通讯员:乐妍
审核人:冉超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