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
关于编制2014年绩效预算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附属体育医院:
为避免预算编制“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产出”,“重资金、轻绩效”,“钱事两张皮”、“事效两分离”的问题,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3〕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推进实施省级绩效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2014年单位绩效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院内各部门(处、室、系、部等,以下简称部门)2014年绩效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深化绩效预算改革,推动绩效财政建设。深入推进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绩效预算事前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设置框架,健全绩效目标审核、批复、监控机制。深化待批复预算提前细化编制,依据总额和项目双向核定预控指标,提高预控指标下达的合理性。强化执行考核、中期评估、结余清核、绩效评价、决算分析等绩效预算管理工作成果运用,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二)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增强部门调控能力。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建立部门预算编制内部统筹机制,规范部门预算项目设置,注重业务工作计划,强化经费统筹平衡。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控制行政经费增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制度规定,巩固2013年“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压减成果,加大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压缩力度。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优化项目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工作需要。推进建立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与经费预算联动审核控制机制,严格依据政策规定编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确保省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完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与单项定额相结合、人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深入推进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部门申报项目须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并细化到具体支出明细。
(五)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采购预算审核。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品目分类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关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目录内和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须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应编尽编。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对采购预算与往年实际执行差距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审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应予及时调整,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对不按规定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不得支付资金。
(六)强化综合预算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单位)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与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安排支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对非财政拨款收入实行支出预算指标和收入来源登记“双控”管理,无预算指标、无收入来源登记的非财政拨款不得列报支出。
二、关于绩效预算编制
(一)基本思路
将绩效预算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年度预算编制环节,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管理机制,对学校年度预算、资金使用部门年度预算分别编制总体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全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资金安排的基本依据,绩效目标优的给予经费保障,绩效目标一般的少安排或不安排经费,绩效目标差的或没有目标的坚决不予安排经费,做到“要钱先有事,有事必有效”,资金、任务、绩效相统一。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绩效预算执行考核和结果应用,实现严格预算绩效硬约束与调动资金使用部门自主性的有机统一,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二)关于绩效目标的编制
1、构成要素
绩效目标的构成要素为:绩效指标、绩效内容、目标值。绩效指标是对绩效目标性质、类别的描述,共分成一、二、三、四级指标;绩效内容是对绩效目标实质内涵的定性描述;目标值是应达到的目标、效果的标准,目标值应以定量为主。
2、编制原则
绩效目标编制应遵循“针对性、先进性、可量性”的绩效目标编制原则。针对性原则,即绩效目标是依据本部门的具体职能职责提出的,既符合学院发展总体规划,体现学院事业发展思路,又要考虑本部门相关具体工作实际。先进性原则,即绩效目标应该科学合理、跳起摸高,既立足现实,又高于现实,并能够客观公正的反应支出与预期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可量性原则,即绩效目标是可以衡量和控制的,一般应由具体的数据或指标进行定量表述。
3、编制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3)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4)相关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任务、行业政策(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5)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
(6)单位年度预决算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如“三公”经费管理要求等)。
4、编制方法
根据绩效目标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的编制、论证工作。每个部门都必须编制部门总体绩效指标,所有专项项目预算都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1)学校总体目标。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制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职能职责,预期实现的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或产出效果。具体包括业务职能目标和综合保障目标两大部分内容。
业务职能目标,主要反映学校各教学单位、教辅部门、承担教学工作职能的其他部门依据职能职责所开展教学工作的产出、事业发展成效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等资产购置(配置)情况。如:对于高等院校“业务职能-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业务职能目标的编制,可编制为“业务职能(一级指标)-学生工作(二级指标)→招生就业工作(三级指标)→本科招生(四级指标)→招生人数或新生报到率(绩效内容)→XXX人或XX%(目标值)”。
综合保障目标,主要反映为保障职能职责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及学校基本运转所发生的支出及产生的效果。如:对于“综合保障-后勤及其他公共服务-设备设施购置”综合保障目标的编制,可编制为“综合保障(一级指标)-后勤及其他公共服务(二级指标)→条件建设(三级指标)→体育耗材(四级指标)→购买体育器材数量或金额(绩效内容)→XX台或XX万元(目标值)”。
学院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了校级一、二、三、四级绩效指标、绩效内容及校级目标值,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14年绩效预算方案(校级目标)》(附件1)。
(2)部门绩效目标编制
各部门应参考校级目标(附件1),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及预期实现的发展目标或产出效果编制部门的绩效指标、绩效内容、基本目标值(或期望目标值、创新目标值)及为达到目标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部门2014年度经费预算,形成部门“2014年绩效预算方案一览表”。
(3)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
项目绩效目标,指将单位总体目标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后应实现的目标或产出效果。为了使校内预算与财政预算保持一致性,将专项项目分为以下12类:01学科建设类、02质量工程类、03设备购置类、04维修维护类、05出国交流类、06信息建设类、07学生费用类、08科研课题类、09基本建设类、10行政运行类、11联办竞赛类、12代办培训会议赛事类等。
除“10行政运行类”以外,部门申报其它所有专项项目经费均须根据申报项目所属类型填写《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书》(附件2)。说明书内容包括:项目申请的原因或立项依据、完成项目所需的条件、拟采取的措施及预期实现的目标或产出效果。项目申请的原因或依据,主要是指项目设立的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等。完成项目所需条件,主要是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已具备或需配置的设施设备购置、人员开销等。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为完成项目任务所开展的调研、项目征集及评审等具体工作。预期实现的目标或产出效果,主要是指项目实施完毕后,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功能目标、时效目标等,以及相应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比如:对于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其项目申报原因或依据,应填列国家、省有关加强实验室建设的规定、教育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发展需要等;其完成项目所需条件,应填列实验室建设需购置的设备、需建设的设施、需开支经费的来源、构成及具体数额等;其拟采取的措施,应具体包括实验、学术交流、调研等具体工作;其预期实现的目标或产出效果,应填列可量化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课题数量等,以及科技创新能力、实验室实力等效果。
三、预算编制内容
根据部门履职要求和事业发展计划,按照统一制定的预算报表及相关管理规定,编制反映单位全部收支的综合预算,确保不重不漏,不得在年度预算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一)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教育收费收入、科研收入、经营性收入、外单位拨入款项收入等。各部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全面、细致考虑收入项目,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年初预算。收入预算按收入项目填列“收入预算测算表”,并注明收费标准、计算依据、来源渠道。
1、财政拨款收入、教育收费(如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等),由计划财务处编制。
2、各种科研课题收入(省级财政部门拨入的除外),由科研处编制。
3、各种后勤服务及经营性收入,由后勤产业处(保卫处)编制。
4、各类短期培训班收入由承办部门编制。
5、各类代办会议、委托培训收入及其他委托承办收入(或捐赠收入),由承办部门(接受捐赠部门)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
按照绩效预算编制精神,2014年支出预算全部按项目编报,包括人员经费、工作运行和财政专项项目经费。支出项目由计划财务处统一编码和归类(申报新项目需提前联系计划财务处),由部门在预算编报系统中选填。
1、人员经费项目
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改革性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经人事部门批准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均由人事处和计划财务处根据上年支出情况,考虑相关政策及进人计划编制。并按“10行政运行类”列支项目内容,不需要填制“项目绩效目标说明书”。
用于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学生困难补助、学生活动费、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学生实习费等用于学生的支出,由各系及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部、竞技体校、继续教育处)编制。并按“07学生费用类”列支项目内容,专款专用,且需填制“项目绩效目标说明书”。
2、工作运行项目
部门的工作运行经费按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工作性质等因素核定定额标准,在学校下达控制数内编制预算。2014年工作运行经费定额计算基准:在编职工以2013年9月底人事处核准人数为准;学生人数以教务部门2013年9月底在册学生人数为准。另外,未纳入“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的校内项目经费(如实验室维护费、思政专项经费、水费、电费、教师培训费等),视同工作运行项目管理,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报,专款专用。
上述工作运行项目支出均按“10类行政运行”列支项目内容,不需要填制“项目绩效目标说明书”。
3、财政专项项目经费
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的专项项目(财政项目与校内项目对照表见附件5)支出预算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专项支出计划。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专项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和行业规划的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已经列入“2013-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的项目,由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相关部门不再重复申报。
(1)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财政专项项目经费必须填写《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书》,填报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当年计划完成任务和预期实现效果。需在一定时期内建设完成的跨年项目还应填报中长期、年度、明细三个级次的目标设置内容。其中: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以规划为载体,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项目预期完成的工作任务和产出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在年度内计划实施项目任务和产出效果;明细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细化到具体项目单位后的工作任务和产出效果。
(2)项目控制数。学校或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下达了项目申报控制数的(如学科建设、质量工程、设备购置等)项目,部门应在下达控制数内编制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因为项目建设需要突破申报控制数的,务必提供建设依据、可行性报告、职能管理部门批准意见等资料。
(3)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准确反映项目建设所需设备物资名称品目、数量、单价、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计划购买时间等明细内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学校将根据资金情况,对部门申报项目实行滚动项目库管理。对项目支出范围不具体、应附未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资料、重复建设、上一年度执行效率低下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对预算编制不实、与实际出入较大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因填报不明确、填报错误而无法确认的,作为无效品目,予以删除。经批准立项、年初预算暂无资金安排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有新增资金来源时,学校将在项目库中根据排序追加预算;年初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预算执行中不得追加。
4、“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2014年“三公”经费及会议经费不得超过2013年的实际支出数。为加大“三公”经费及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力度,需按照以下要求编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上级关于“建立因公出国(境)任务与经费预算联动审核控制机制”的要求,学校应于10月15日前按要求向省外办、省台办、省港澳办分别申报出国(境)计划;省外办、省台办、省港澳办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审核确定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控制数;学校根据批复人员控制数,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报省财政厅审核。
校内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送外办审核后统一申报,并提供出国(境)人数和天数、出国(境)任务、出国(境)资金等详细资料。出国(境)任务不明确、日程不详细、内容不清楚、预算不精细的,外办不予受理。
(2)公务接待费。实施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控制,省财政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历年支出水平、接待工作任务等相关因素,测算核定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校内部门在学校下达控制数内编制,原则上全校公务接待费总额不得超过公用经费支出的2%,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上级关于“建立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与经费预算联动审核控制机制”的要求,学校应于10月15日前按要求向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申报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计划;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财政厅根据部门(单位)车辆编制情况,在年度购车经费预算总额内审核确定部门车辆更新购置计划;部门(单位)根据批复计划,编制车辆购置经费预算报省财政厅审核。部门(单位)根据车辆保有数量和运行维护费标准合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校内相关部门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学院核定的定额内编制,不得突破。无车部门不得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4)会议费预算。涉及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经费预算,应说明举办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规模、开支标准等测算依据(下同),合理安排会议内容与数量。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会议费预算,予以删除。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经费结余,按原项目名称及2013年底结余结转数编制预算。
未经上级主管批准、根据校内管理需要结转的部门提留(发展基金、奖励福利基金)以及科研项目经费、其他外来经费,按2013年底学校核定金额编制2014年项目预算,并作为当年学校资金安排预算。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根据项目预算、已经开支内容等提出2014年度支出预算,送科研处审核汇总统一填列预算表。未编入2014年年初预算的科研课题经费,不得列支。
四、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1、7月初,学校成立绩效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班子并召开联席会议,传达绩效预算改革精神,部署各项准备工作。
2、7月30日前,计划财务处及绩效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班子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的“绩效指标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级绩效指标、规范绩效指标内容及其目标值计算公式,并开展摸底调查,了解目前我校已达到绩效目标水平。
3、8月30日前,绩效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学校绩效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绩效指标、绩效目标构成要素及内容、实现绩效目标值及需要开展的工作、经费需求测算等。
4、9月30日前,计划财务处完成预算编制系统升级、基础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起草预算编报通知、填报口径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会议,布置2014年绩效预算编制工作,开展绩效预算编制培训。同时,工作班子将学校总体目标分解到院内相关部门,指导各部门编制2014年绩效预算。同时,校园场馆、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办公楼等维修项目,由后勤产业处归口管理、统筹安排;校级师资培训、干部培训等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各部门应于9月30日前分别报后勤产业处、组织人事部门。另外,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等归口管理部门于9月30日前将质量工程、学科建设等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预算控制数、项目建设要求、开支范围、实现绩效目标情况等一并下达到承建部门。
5、10月15日前,院办、外办分别向省外办、省台办、省港澳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6、10月20日前,院内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学校发展规划,在认真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的基础上,通过财务“预算编制”系统网上申报各项收入征收计划、设置“部门年度绩效指标”、编制本部门各项支出明细预算,形成部门绩效预算草案,并分别提交计划财务处汇总、职能部门审核、工作班子论证、学校领导审核。
涉及各部门承办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各部门自行申报,信息中心履行职能部门职责,参与技术参数审核,确保信息资源共享。
7、10月30日之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2014年预算控制数、批准我校绩效预算编制方案,优化绩效预算方案,编制院内及各部门2014年度经费预算,并按规定上报审核、等待批复。
8、2014年初,预拨部门行政运行经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的预算调整优化学校预算草案,送分管院长审核、院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2014年绩效预算方案(校级目标)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书》
3、2014年部门支出预算控制数汇总表
4、绩效预算编制财务联络员名单
5、财政项目与校内项目对照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成都体院 预算编制 通知
成都体育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印发
校对:刘俚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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