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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绩效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成体院〔2019〕187号

校内各单位、附属体育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成都体育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编制2020年部门绩效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以高质量内涵发展为主线,切实加强和优化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紧紧围绕学校“建成世界一流体育大学”的“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学校未来五年工作的重点工作和发展目标需要,参考预算评价结果,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挖掘资金潜力,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原则

(一)切实贯彻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紧紧围绕学校2020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将谋划学校事业发展与编制部门预算有机结合起来,保持预算安排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坚持勤俭办事业,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对不该安排或者可安可不安的支出,一律不得列入预算。加强对支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安排。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化,继续实行差旅费、办公费定额控制。

(二)突出内涵建设重点,加大保障投入力度。坚持以师生为中心,保证教学经费占经常性预算内事业费收入和学费收入比例不低于35%。按照保运行、促发展的原则,加大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活动等重要性、保障性工作投入。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全面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管理总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确保资金分配科学精准。对重点项目、大额采购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审核项目支出的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可执行性是否具备,采购需求是否合规合理、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和细化,是否按要求清理、整合、细化,做到项目预算立项依据充分、计算标准科学,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降低采购风险、避免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根据学校财力和支出项目的轻重缓急,严格以绩效为导向统筹安排资金,做到事出有因,数出有据,杜绝出现“撒胡椒面”现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投向挂钩。

(四)强化预算硬约束,严格规范预算执行。逗硬部门预算执行,年初无预算项目,除安全、应急资金外一律不得追加、调整。因此,各部门应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完整性,保证应编尽编。

(五)落实“放管服”要求,扩大二级单位经费自主权。教学单位按照总经费不突破、定额控制不可调原则,合理统筹经费支出方向,提高教学单位的积极性,探索二级管理责、权、利关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教学单位内涵式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六)规范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各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川财资产【2017】20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项目和校内限额以上的采购预算归口采购部门(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集中采购。

三、具体编制内容

(1) 收入预算编制

非财政拨款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科研收入、服务社会收入、培训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入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类分项测算编制,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保证收入预算编报科学、完整。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收入项目(如横向科研收入、服务社会收入、代办培训或代办会议收入等),预算执行中上级将不批准安排相应支出。

(2) 支出预算编制

1、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的编制

2019年底结余资金,由计划财务处按照财务制度和上级要求处理。按规定准予结转的,按本通知要求编入2020年度预算系统,资金使用单位应配合计划财务处编制好项目绩效目标。按规定可结转的科研经费,由计财处会同科研处按照课题预算编入2020年度预算中。

2、新增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

2020年10万元以上新增预算项目,必须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向计划财务处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没有依据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3、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改革性补助、离休人员费用等,以及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按照“优先保障、严格标准、综合预算”要求由人事处根据上年支出水平、工资及社保政策、人员变化情况编制,做到应编尽编,不留硬缺口。

其他单位需要安排人员经费的,应说明支出项目、范围、标准、所需金额、开支渠道,送人事处审核确认后纳入预算。

社会服务收入中安排的在编人员经费,在相应支出中编制,由人事处审核确认后纳入预算,年初未纳入预算的,预算执行中上级将不批准安排相应支出。

4、运转类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运转类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学校及校内各单位正常运转,确保教学、训练、科研等各项工作基本运行而开支的商品服务支出(302),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含“三公”经费、专用材料(如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维修费等按规定应纳入专项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各单位办公用品购置经费原则上按在岗职工人均1500元在运转类基本支出中安排预算,项目中不再安排。

学校根据现有财力情况和各单位业务工作性质,下达各单位定员定额控制标准。各单位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定额控制标准内编制运转类基本支出预算。

定额标准按照“在岗职工人数×定额”或“学生人数×学费标准×比例”的方法确定。在岗职工人数由人事处核定,在册本科学生人数由教务处核定,在册研究生人数由研究生部核定。所有人数以2019年9月30日为基准期。

5、专项项目预算的编制

(1)专项项目支出包括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

通用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经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11项,专用项目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学生资助、学生活动、信息化建设、科研经费、师资队伍创新团队等人才培养等。

专项项目预算应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参考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数,结合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单位业务发展的需求,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在定额控制标准内安排支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归口管理责任,切实承担归口管理事项的预算审核责任,指导、督促预算编制工作。专项项目分配将与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2)学科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并结合“十三五”规划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建设单位。所需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定额标准(附件1-1-1、附件1-1-2、附件1-1-3)内申报,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建设单位需依托项目建设,遵循“建平台、促团队、出成果,见成效”原则,申报项目。多个单位共同建设一个项目的,在学校下达的定额标准内按照各建设单位承担的建设目标任务所占比重分配(附件1-1-3)。没有承担建设目标任务的单位,不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3)专业建设项目由教务处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在各建设方向定额标准内(附件1-2-1、附件1-2-2)按一个项目合并申报。在预算支出明细上列明建设方向,预算绩效目标按建设方向分列。预算申报和教务处项目申报合并程序(不含二次分配部分),同时申报。建设单位在保证专业建设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发展需求,统筹安排项目经费支出方向。

(4)学校批量图书购置项目由图书馆负责申报,各单位零星购书根据需求情况编入本部门相关项目。

(5)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单位将信息化建设需求报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后,纳入预算。(各部门信息系统软硬件维保,编入本部门相关项目。)

6、专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

专项项目在编制支出预算的同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附件2-1),分别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年度定性目标可用附件上传。另外,专业建设项目中申报本科学生专业综合能力培养项目、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校级)、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20年新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需上传申报书(附件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绩效目标将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未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的支出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

7、专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

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项目绩效目标由计划财务处会同职能部门严格审核,突出“集中投入,绩效导向”原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审核结果为“优”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良”的,可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直接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中”的,由相关部门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审核结果为“差”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8、“六项”经费预算的编制

“六项”经费预算应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并在支出预算中按经济科目单独反应,其中:“三公”经费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

(1)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出国、教师出国培训等,实行因公出国(境)任务与经费预算联动审核控制机制。校内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一律按《成都体育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成体院字[2016]70号)分别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科研处审核任务计划后纳入预算。出国(境)任务目标不明确、日程不详细、内容不清楚、预算不精细的,不得纳入预算。

需在学科和专业建设项目、运动员联办费等专项项目经费中安排公务出国经费的,由预算申报单位根据出国任务分别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等职能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纳入预算的,报计划财务处调整预算控制数后,再在“公务出国(境)经费”项目中申报。

科研人员出国开展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交流活动,按外事审批权限报备。开展上述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不计入本项目。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各单位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定额,并按《成都体育学院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成体院字[2014]21号)规定的开支范围编制预算,明确接待人次数、接待标准、接待费开支项目、通过接待达到的效果等内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校内有公务车辆的单位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根据车辆保有数量和定额标准在学校核定的控制数内合理编制,不得突破。没有公务车辆的单位,按照部门车公里补助定额编制预算,不得编制加油、停车、过路过桥费等。

(4)会议费。以学校或单位名义举办会议(代办会议)且按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需开支会议经费的,应按《成都体育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成体院字[2014]35号)的规定申报会议计划,说明举办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规模、预计召开的时间、会期、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开支内容、会议标准、资金来源等。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会议,不得纳入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会议,年度中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5)差旅费。差旅费预算应本着节约原则,按在岗职工人均2500元限额标准内编制,并符合《成都体育学院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体院〔2016〕16号)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范围。各单位结合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出差人数和范围。

(6)培训费。学校举办培训专项培训工作发生的培训费支出预算,应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成体计财〔2016〕21号)规定的标准、范围编制。

9、设备购置及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须在预算项目下编制具体采购品目。在编制采购预算的过程中,各需求单位应提前做好市场调查、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立项审批(进口设备论证)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成都体育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处要求,完整编制包括采购明细清单、型号规格等技术需求、安全服务需求、需求时间等内容的采购需求(见附件5),确保预算批复后在上级规定时间内立即启动实施采购。未按规定提供采购需求的,大额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预算。

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科学合理、保障需求、提高效率”原则编制。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应符合《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川财资产[2017]20号),不得超标准配置,原则上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不得重复购置。

固定资产及办公家具配置遵循先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后编制资产购置资金预算的原则。2020年资产配置计划由资产管理处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方可纳入预算。未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计划,不得编制新增资产购置预算。

资产管理处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中,采购活动完成后的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安排用于采购其他物品。对应编未编、超预算采购项目、擅自利用采购结余资金采购预算之外的货物或服务,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为完善预算申报信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的效率性,以下预算项目清单及采购需求应先报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再报计划财务处:设备物资购置项目(E2)、E4(体育耗材)、E1002(竞赛耗材部分)、日常维修维(护)项目(E1065)、物业管理及校园绿化项目(E1064)、图书购置项目(E1010)、信息化建设项目(E1003)、网络通讯项目(E1046)、网络维护与改造项目(E1052)。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单位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的同时,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结合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单位在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附件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使用本单位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效果以及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方法。对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从职责履行方面反映产出,从履职效果方面反映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从执行财经政策方面反映财务管理目标。

四、2020-2022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

2020-2022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同步编制,作为2020-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和四川省“双一流”专项备选库。各建设单位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根据发展实际,在学科平台建设、学科基础前沿研究、学科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方面提前谋划,突出高质量内涵发展。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自行申报项目。申报前,需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填制《2020-2022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表》(附件7)和申报书(附件6)。

五、报送要求

2019年10月21日前,各单位完成“预算编制”系统和“采购系统”网上申报工作(填制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预算明细、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需求申报表、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申报表、2020-2022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表)。预算申报过程中需补充说明的文字资料及表格,通过系统上传附件。单位上报预算经计划财务处和职能部门初审后,报各单位、各项目分管校领导审核。

附件:

1、 2020年预算控制定额一览表

1-1、2020年学科建设预算定额表

1-2、2020年专业建设预算定额表

2、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表

3、 绩效指标填表说明

4-1、本科学生专业综合能力培养项目申报书

4-2、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校级)申请表

4-3、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4-4、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5、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4-6、成都体育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5、 2020年采购需求申报表(样表)

6、 2020-2022年“双一流”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7、 2020-2022年成都体育学院“双一流”项目规划表

8、 2020年专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定性表述(模板)

9、 2020年预算编制财务联络员名单

10、 关于2020年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的说明

成都体育学院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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