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反对浪费,各单位假期严禁无预算出差、无实质内容和效果的出差。差旅费管理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体院[2016]16号)规定执行。除科研经费外,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出差,参加短期培训、学历教育培训,组织参观、考察、学习,省内公务出差原则上不得选择乘坐飞机。特殊情况必须乘坐飞机的,需事前报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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