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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关于编制2017-2019年三年滚动项目规划和2017年部门绩效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7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成体院字〔2016〕79号

院内各部门、附属体育医院:

为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有效防控财务风险,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按照《成都体育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17-2019年三年滚动项目规划和2017年部门绩效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本思路。大力压缩基本运行支出,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公平、公正、合理的确定支出定额补助标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将学校资金集中用于有利于促进学科和专业建设、提升办学质量的专项项目建设上;专项项目按项目建设层次进行定额补助,建立学校下达任务目标与部门争创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

总体要求。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预算绩效考核与结果应用工作,对预算绩效优的部门和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根据“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部门在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的同时,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表(附件2,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7-2019年三年滚动项目规划和2017年部门绩效预算同步编制,2017年预算数即为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中的2017年规划数。结合学校和部门“十三五”规划,按照绩效预算管理要求,通过财务“预算编报”系统填报相关表格和资料。

二、2017年部门绩效预算编制要求

1.收入预算编制

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类分项测算编制,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认真预测2017-2019年收入预算,并注明实现收入的年份。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收入项目(如横向科研收入、服务社会收入、代办培训或代办会议收入等),预算执行中上级将不批准安排相应支出。

2.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改革性补助、离休人员费用等,以及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由人事处根据上年支出水平、工资及社保政策、人员变化情况编制,不留硬缺口。

其他部门需要安排人员经费的,应说明支出项目、范围、标准、所需金额、开支渠道,送人事处审核确认后纳入。

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外来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成体计财[2016]25号)规定开支的人员劳务费、在科研项目中开支的科研绩效支出等,由项目管理部门编制收入预算的同时编制相应的劳务费支出预算。

(2)运转类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运转类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学校及校内各部门正常运转,确保教学、训练、科研等各项工作基本运行而开支的商品服务支出(302),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零星维修(护)费等支出,不包含“三公”经费、专用材料(如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等按规定应纳入专项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运转类基本支出实行零基预算,各部门在学校下达定员定额控制标准内申报。在岗职工人数由人事处核定,在册本科学生人数由教务处核定,在册研究生人数由研究生部核定。

(3)专项项目预算的编制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专项项目支出预算应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在定额控制标准内安排支出。按照学校议事规则(成体院【2016】69号、成体党【2016】18号),超过规定限额的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立项、日常维修项目立项、基建项目立项、对外投资、举债、对外捐赠等支出,应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立项。对外投资活动、对外举债活动、基本建设项目活动、单价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购置,还应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

学科和专业建设项目分别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并结合“十三五”规划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建设单位。所需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定额标准(附件1)内申报,经教务处、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多个部门共同建设一个项目的,在学校下达的定额标准内按照各建设单位承担的建设目标任务所占比重分配。没有承担建设目标任务的部门,不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专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专项项目在编制支出预算的同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附件2-1)。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并分别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2017年各类专项项目的绩效指标及其编码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在“预算编报”系统设置,供预算申报部门选填。绩效目标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

专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项目绩效目标由计划财务处会同职能部门审核。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审核结果为“优”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良”的,可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直接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中”的,由相关部门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审核结果为“差”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3、“六项”经费预算的编制

“六项”经费预算应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并在支出预算中按经济科目单独反应,其中:“三公”经费不得超过上年的实际支出数。

(1)公务出国(境)经费(T02)。公务出国、短期出国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实行因公出国(境)任务与经费预算联动审核控制机制。校内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的,一律按《成都体育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成体院字[2016]70号)分别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科研处审核任务计划后纳入预算。出国(境)任务目标不明确、日程不详细、内容不清楚、预算不精细的,不得纳入预算。

需在学科和专业建设项目、运动员联办费、外来科研课题等专项项目经费中安排公务出国经费的,由预算申报部门根据出国任务分别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职能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纳入预算的,报计划财务处调整预算控制数后,再在“公务出国(境)经费(T02)”项目中申报。

(2)公务接待费(T05)。公务接待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各部门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定额,并按《成都体育学院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成体院字[2014]21号)规定的开支范围编制预算,明确接待人次数、接待标准、接待费开支项目、通过接待达到的效果等内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T04)。校内有公务车辆的部门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根据车辆保有数量和定额标准在学校核定的控制数内合理编制,不得突破。没有公务车辆的部门,按照部门车公里补助定额编制预算。

(4)会议费。以学校或部门名义举办会议(代办会议)且按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需开支会议经费的,应按《成都体育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成体院字[2014]35号)的规定申报会议计划,说明举办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规模、预计召开的时间、会期、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开支内容、会议标准、资金来源等。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会议,不得纳入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会议,年度中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5)差旅费。差旅费预算应本着节约原则编制,并符合《成都体育学院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体院【2016】16号)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范围。

(6)培训费。学校举办培训专项培训工作发生的培训费支出预算,应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成体计财【2016】21号)规定的标准、范围编制。

4、设备购置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物资,以及属于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应符合《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不得超标准配置,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不得重复购置。

各部门应在编制经费预算的同时启动采购项目市场调查,撰写技术指标参数等前期准备工作,夯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基础。对市场调查不准确、预算资金不足的,预算执行中将削减采购数量或取消采购项目;采购结余部分,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任何部门不得安排用于采购其他物品。资产管理处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固定资产购置编制的指导和审核,确保部门预算批复后立即启动采购工作。预算执行中,对应编未编、超预算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5、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

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出资单位批准预算范围、支出类别及其预算控制额度填报《2017年科研课题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6),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同时送科研处、计划财务处,由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填入预算编报系统。

6、上年结余资金预算的编制

2016年底结余资金,由计划财务处按照财务制度和上级要求处理。按规定准予结转的,按本通知要求编入2017年度预算系统,资金使用部门应配合计划财务处编制好项目绩效目标。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部门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的同时,应围绕本部门年度年度工作任务、建设内容、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附件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责,使用本部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效果以及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方法。对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从职责履行方面反映产出,从履职效果方面反映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从执行财经政策方面反映财务管理目标。

三、2017-2019年三年滚动项目规划

按照“两上两下”程序,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与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同步进行。在2017年预算编报数据的基础上,预测2018、2019两年相应数据。

1、三年滚动项目规划的编制

《2017-2019年滚动项目规划表》(附件4)应结合编制学校“十三五”规划、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项目规划,填制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资金需求、支出测算过程及预期项目绩效目标。未纳入《2017-2019年滚动项目规划表》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年度预算、不得纳入中央项目建设计划。

2、2017-2019年设备购置和政府采购项目库的编制

为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各部门在编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同时,做好《2017-2019年设备购置和政府采购项目库》(附件5)的填报工作,并按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填报采购信息。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购置、大宗物资采购也应一并编入该项目库。

新校址场馆及教学运行所需设置设备项目库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现有设施设备、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新校建设规划等因素进行预测,编制年度为2017-2020年,并在项目库中单独反应。

四、报送要求

2016年10月20日前,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学校发展规划,在认真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完成“预算编制”系统网上申报工作。预算申报过程中需补充说明的文字资料及表格,通过系统上传附件,并按“部门名称+2017年预算+项目代码+文件名称”取名后形成压缩包,报计划财务处邮箱(caiwuchu@cdsu.edu.cn)。

附件:1、2017年部门预算定额控制表

2、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表

3、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说明

4、2017-2019年滚动项目规划(样表)

5、2017-2019年设备购置和政府采购项目库(含新校址)

6、2017年科研课题项目经费预算表

7、2017年预算编制财务联络员名单

8、2017年专项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库

9、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指标一览表

2016年9月26日

成都体育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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