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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关于编制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成体院〔2021〕270号

校内各单位、附属体育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21〕4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教函〔2021〕31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成都体育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标学校“建成世界一流体育大学”战略目标和“十四五”规划,全面聚焦一流,加强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学校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各单位预算主体责任,打破固化格局,加强各类资源统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重点支出预算保障。预算安排按照“三保一优一防”(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障学校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合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基本履职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事业,严格支出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重点发展、刚性支出项目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编制预算,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项目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对不该安排或者可安可不安的支出,一律不得列入预算。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经费预算按不超上年预算原则核定,对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继续实行差旅费、办公费定额控制,精简差旅、调研、庆典活动,整合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支出事项,鼓励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兴方式开展会议、培训、论坛活动。

(三)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各部门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参考按照下达的定额标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根据支持事项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预算,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原则,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项目的分析和评估,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完整性,年初无预算项目,除安全、应急资金外一律不得追加、调整。确保项目预算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安排合理,降低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对重点项目、大额采购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审核项目可执行性是否具备、采购需求是否合规合理、绩效目标是否细化。

(四)加强项目库管理。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和前提条件,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凡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各单位结合十四五规划,做实做细2022—2024年“双一流”建设项目库申报储备工作,充分考虑本学科、本专业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所需,按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需求调研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提前谋划、及早部署,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轻重缓急排序,突出保障重点。

(五)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继续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加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管控,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根据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以绩效为导向统筹安排资金,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思路,杜绝出现“撒胡椒面”现象。实施预算安排、资金投向与预算绩效结果挂钩机制,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支出绩效评价、审计查出问题等预算绩效结果与项目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并且,2022年预算安排将与各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进度挂钩,各单位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压实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六)规范和加强二级单位财务管理。校内各单位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绩效结果负责,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对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强化约束,筑牢财政资金资产安全防线。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有序,管控有力。

(七)规范采购预算编制,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各单位严格《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川财规[2020]11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川财资产[2017]20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项目和校内限额以上的采购预算归口采购部门(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集中采购。严格资产配置审批程序,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积极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限制、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使用,按规定处置不需要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二、编制内容

(1) 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学杂费收入、科研收入、服务社会收入、培训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收入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类分项合理测算编制,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保证收入预算编报科学、完整。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收入项目(如横向科研收入、服务社会收入、代办培训或代办会议收入等),预算执行中上级将不批准安排相应支出。

(2) 支出预算编制

1、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的编制

2021年底结余资金,由计划财务处按照财务制度和上级要求处理。按规定准予结转的,按本通知要求编入2022年度预算系统,资金使用单位应配合计划财务处编制好项目绩效目标。按规定可结转的科研经费,由计财处会同科研处按照课题预算编入2022年度预算中。

2、新增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

2022年10万元以上新增预算项目,必须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向计划财务处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如涉及设备采购还应提供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对没有依据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3、人员类项目预算编制

2022年人员类项目预算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期编制。在岗职工人数由人事处核定,在册本科学生人数由教务处核定,在册研究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核定。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改革性补助等;长期聘用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等;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按照“优先保障、严格标准、综合预算”要求由人事处根据上年支出水平、工资及社保政策、人员变化情况编制,做到应编尽编,不留硬缺口。

社会服务收入中安排的在编人员经费,在相应支出中编制,由人事处审核确认后纳入预算,年初未纳入预算的,预算执行中上级将不批准安排相应支出。

4、运转类项目预算编制

(1)定额公用经费项目

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指为保障学校及校内各单位正常运转,确保教学、训练、科研等各项工作基本运行而开支的商品服务支出(302),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含“三公”经费、专用材料(如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物业管理费。各单位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经费原则上按在岗职工人均1500元在定额公用支出中安排预算,项目中不再安排。

学校根据现有财力情况和各单位业务工作性质,下达各单位定员定额控制标准。各单位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定额控制标准内编制定额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按照“在岗职工人数×定额”或“学生人数×学费标准×比例”的方法确定。

(2)非定额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

非定额管理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培训费,按照“厉行节约、保障必需、结余注销”的原则进行编制。

5、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编制

特定目标类项目指为完成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学生资助、学生活动、招生录取及就业、信息化建设、图书购置、科研经费、对外交流与合作、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新校区建设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应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参考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数,结合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单位业务发展的需求,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在定额控制标准内安排支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归口管理责任,切实承担归口管理事项的预算审核责任,指导、督促预算编制工作。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分配将与预算事前评审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1)学科建设项目

学科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建设单位。所需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定额标准(附件1-1)内申报,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建设单位需依托项目建设,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以“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特色发展;顶层规划,统筹推进,重在落实”为基本思路申报项目。多个单位共同建设一个项目的,在学校下达的定额标准内按照各建设单位承担的建设目标任务所占比重分配。没有承担建设目标任务的单位,不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2)专业建设项目

专业建设项目由教务处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在各建设方向定额标准内(附件1-2)按一个项目合并申报(项目代码:E113919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在预算支出明细上列明建设方向,预算绩效目标按建设方向分列。建设单位以“新文科、新医科”建设为目标,以“需求导向、创新引领、交叉融合、学生中心”为原则申报项目,预算申报和教务处项目申报合并程序(不含二次分配部分)同时申报。建设单位在保证专业建设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发展需求,统筹安排项目经费支出方向。

(3)图书购置项目

学校批量图书购置项目由图书馆负责申报,各单位零星购书根据需求情况编入本部门相关项目。

(4)信息化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单位将信息化建设需求报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后,纳入预算(各部门信息系统软硬件维保,编入本部门相关项目)。

(5)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

学生资助项目由学生处、竞技体校负责编制;学生活动项目由学生处、团委及各院系负责编制;招生录取及就业由招生处、研究生院及学生处负责编制;科研经费由科研处负责编制;对外交流与合作由人事处及组织部负责编制;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由人事处及科研处负责编制;新校区建设项目由基建处和后勤处负责编制。

6、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

特定目标类项目在编制支出预算的同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附件2),分别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绩效目标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年度定性目标可用附件上传。

专业建设项目中申报一流专业建设点(校级)、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校级一流课程(在线、混合、线下、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实践教学基地(国家级、省级、校级新建)、省级/校级教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师师范技能实训中心、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虚拟教研室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本科生专业综合能力培养项目、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需上传申报书(详见附件4),申请其他专业建设项目需上传2022年专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定性表述(详见附件5)。

绩效目标作为编制项目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未按要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的支出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资金。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和绩效目标。

7、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

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项目绩效目标由计划财务处会同职能部门严格审核,突出“总量控制,统筹平衡,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目标评审结果将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审核结果为“优”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并上浮预算资金;审核结果为“良”的,可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直接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中”的,由相关部门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并下浮相应预算资金;审核结果为“差”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8、“六项”经费预算的编制

“六项”经费预算按照从严从紧要求和勤俭节约原则编制,在支出预算中按经济科目单独反应,其中“三公”经费、“差旅费”不得超过预算控制数。

(1)公务出国(境)经费

公务出国实行因公出国(境)任务与经费预算联动审核控制机制。

校内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一律按《成都体育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成体院字[2016]70号)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任务计划后纳入预算。出国(境)任务目标不明确、日程不详细、内容不清楚、预算不精细的,不得纳入预算。

需在学科和专业建设项目、运动员联办费等专项项目经费中安排公务出国经费的,由预算申报单位根据出国任务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报送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纳入预算的,报计划财务处调整预算控制数后,再在“公务出国(境)经费”项目中申报。

科研人员出国开展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交流活动,按外事审批权限报备。开展上述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不计入本项目。

教师出国(境)开展短期、长期培训分别报人事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按外事审批权限审批,预算经费计入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各单位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定额,并按《成都体育学院公务接待实施办法(修订)》(成体院[2019]98号)规定的开支范围编制预算,明确接待人次数、接待标准、接待费开支项目、通过接待达到的效果等内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学校办公室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根据车辆保有数量和定额标准在核定的控制数内合理编制,不得突破。

其他部门不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公务出行市内交通费用,按照学校核定的其他交通费用补助定额在其他交通费用项目中编制预算,不得编制加油、停车、过路过桥费等。

(4)会议费。以学校或单位名义举办会议(代办会议)且按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需开支会议经费的,应按《成都体育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成体院字[2014]35号)的规定申报会议计划,说明举办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规模、预计召开的时间、会期、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开支内容、会议标准、资金来源等。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会议,不得纳入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会议,年度中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5)差旅费。差旅费预算应本着节约原则,按在岗职工人均3000元限额标准内编制,并符合《成都体育学院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体院〔2016〕16号)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范围。各单位结合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出差人数和范围。

(6)培训费。学校举办专项培训工作发生的培训费支出预算,应参考《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7〕77号)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编制。

9、设备购置及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须在预算项目下编制具体采购品目。在编制采购预算的过程中,各需求单位应提前做好市场调查、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立项审批(进口设备论证)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成都体育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处要求,提前制定包括采购明细清单、型号规格等技术需求、安全服务需求、需求时间等内容的采购需求,确保预算批复后在上级规定时间内立即启动实施采购。大额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预算。

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科学合理、保障需求、提高效率”原则编制。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应符合《成都体育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暂行标准》(成体院[2020]89号),不得超标准配置,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不得重复购置。

固定资产及办公家具配置遵循先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后编制资产购置资金预算的原则。2022年资产配置计划由资产管理处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方可纳入预算。未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计划,不得编制新增资产购置预算。

资产管理处负责政府采购预算、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做到应编尽编。预算执行中,采购活动完成后的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安排用于采购其他物品。对无预算、超预算采购项目、擅自利用采购结余资金采购预算之外的货物或服务,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为完善预算申报信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的效率性,以下预算项目清单先报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统一报计划财务处:设备物资购置项目(E2)、体育耗材项目(E4)、竞赛耗材购置(E1002)。

10、2022-2024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

2022-2024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与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同步编制,作为2022-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和四川省“双一流”专项备选库。

各建设单位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根据发展实际,在学科平台建设、学科基础前沿研究、学科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方面提前谋划,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自行申报项目。申报前,需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填制2022-2024年“双一流”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8)、《2022-2024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表》(附件9)。

三、报送要求

2021年10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预算编制”系统和“采购系统”网上申报工作(填制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预算明细、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需求申报表、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申报表、2022-2024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规划表)。预算申报过程中需补充说明的文字资料及表格,通过系统上传附件。单位上报预算经计划财务处和职能部门初审后,报各单位、各项目分管校领导审核。

附件:

1、 2022年预算控制定额一览表

1-1、2022年学科建设预算定额表

1-2、2022年专业建设预算定额表

1-3、2022年实习经费预算定额表

2、 2022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表

3、 绩效指标填表说明

4-1、一流专业建设点(校级)采集表

4-2-1、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省级)申报书

4-2-2、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校级)申报书

4-3-1、一流本科课程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4-3-2、一流本科课程校级(混合、线下、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

4-3-3、一流本科课程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4-3-4、一流课程校级建设与验收标准(5类)

4-4-1、省级课程思政申报书

4-4-2、校级课程思政申报书

4-5、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任务书

4-6-1、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任务书

4-6-2、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任务书

4-6-3、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4-7-1、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

4-7-2、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4-8、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任务书

4-9、教师师范技能实训中心建设任务书

4-10、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

4-1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4-12、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4-13、本科学生专业综合能力培养项目申报书

4-14、本科生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

5、 2022年专业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定性表述(模板)

6、关于2022年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的说明

7、 2022年采购需求申报表(样表)

8、 2022-2024年“双一流”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9、 2022-2024年成都体育学院“双一流”项目规划表

10、 2022年预算编制财务联络员名单

成都体育学院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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