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告》,2021个人所得税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请全校教职工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清缴。
公告连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2700/content.html
各位教职工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注意事项如下:
一、如何下载并注册个人所得税APP
如果您还没有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APP,请按以下步骤操作:1.下载。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或App store)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下载并安装。也可以通过网页端注册办理。2.注册。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个人中心】的“登陆/注册”页面点击【注册】,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
二、忘记登陆密码怎么办?
如果您已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APP但忘记登陆密码,请在个人所得税APP登陆页面点击【找回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找回密码。
三、申请的退税退到哪里?
对符合条件的退税申请,税款将直接退还至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绑定的银行卡。建议您通过【个人中心】-【银行卡】检查或添加您的银行卡,确保该卡为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而且状态正常的一类银行卡。
注意:请避免个人银行卡处于停用或被冻结等状态影响税款退回。
四、请认真核实个人的收入纳税信息
个人应依法如实准确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建议您提前通过【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查询核实自己的收入纳税信息。
五、仔细核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您可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查看您已填报在2021年度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扣除等填报的人员身份信息是否准确。如果您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件扣除没有填报的,可以通过【首页】-【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补充填报相关信息;如您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有误的,可以直接点击该条信息进行【作废】或【修改】操作。
注意:请您务必依法如实填报应税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等项目。对年度汇算不实申报,造成多退或少缴税款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您对办理个税年度汇算还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关注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获取解读。
以上内容请各位老师相互告知,谢谢!
计划财务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