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2024年第8号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制发的2024年第9号《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民航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使用电子行程单,10月1日起不再为旅客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按照相关国家规定,如需报销铁路电子客票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申请开具两类票据时,务必填写购买方名称(成都体育学院)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000400008116Y。如未正确填写,将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铁路电子客票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样式)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