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体育学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成体院字[2016]88号)和《成都体育学院关于下达2020年校内各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成体院字成体院〔2020〕1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0年学校划拨经费建设的所有学科建设项目。
二、绩效评价内容
2020年学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绩效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专家由计划财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四、绩效评价方法、指标、权重及标准
绩效评价方法:比较法,即实施情况与既定绩效目标进行比较。
绩效评价指标:按照《2020年学科建设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1)设定的指标作为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标准:按照学校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为评价标准。
注:如果绩效目标设定明显低于行业标准,绩效评价小组在评价评分时有权予以修正。
绩效评价指标权重:业务定性目标、定量指标各占40%,财务指标占20%。
五、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档:优、良、中、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是2021年学科建设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为优的,下一年度预算补助定额可根据学校财力增长10%-30%;评价结果为中的,下一年度预算补助定额下浮10%-30%;评价结果为差的下一年度预算补助定额下浮50%。同时,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绩效挂钩,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绩效总额上浮10%-30%;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绩效总额下浮10%-30%;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绩效总额下浮50%。请各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
六、自评表、支撑材料提交方式
各教学单位在11月15日前将《2020年学科建设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表》、佐证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计划财务处综合预算科。(以上材料提交电子档即可,电子档上需部门负责人电子签章)
联系人:匡柳燕
联系电话:85051813
七、附件
附件1:《2020年学科建设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表》(由计划财务处通过OA发送到院系)
计划财务处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