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本科教育内涵发展,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同时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校内各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成体院〔2020〕110号)要求,现对各项目建设单位2020年专业建设项目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20年学校划拨经费建设的所有专业建设项目。
二、绩效评价方法、内容、权重、方式及结果运用。
1、绩效评价方法:比较法,即实施情况与既定绩效目标进行比较。
2、绩效评价内容:各项目承担单位结合实际完成情况填写《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表》和《2020年专业建设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表》,同时需要附佐证材料。
3、绩效评价指标权重:业务定性目标、定量指标各占40%,财务指标占20%。
4、绩效评价方式:采取自评和专家评价相结合方式。专家由计划财务处和教务处负责组织。
5、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档:优、良、中、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是2021年专业建设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为优的,下一年度预算补助定额可根据学校财力增长10%-30%;评价结果为中的,下一年度预算补助定额下浮10%-30%;评价结果为差的下一年度预算补助定额下浮50%。同时,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绩效挂钩,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绩效总额上浮10%-30%;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绩效总额下浮10%-30%;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绩效总额下浮50%。请各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
三、材料提交要求
11月15日前,上述评价材料(电子档)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计划财务处综合预算科(电子档需部门负责人电子签名)。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匡柳燕 85051813
教务处 雍素英 85091746
附件:
1.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表
2.2020年专业建设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表(由计划财务处通过OA发送到院系)
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